比庫戒
比庫戒(巴利語:bhikkhuSīla)即是大分別(Mahāvibhaṅga)[1]。 制定關於比庫的學處,或者為比庫尼所制定的學處亦應為比庫所守護的戒為「比庫戒」[2]。南傳比庫戒共227條,劃分為巴拉基咖戒、桑喀地謝沙戒、不定法戒、尼薩耆亞巴吉帝亞戒、巴吉帝亞戒、應悔過戒、眾學法戒、滅諍法戒八大類。[3]
律藏
《律藏.小品 第九 遮說戒犍度》:
「 | 諸比庫!如是,於此法與律中,有八種希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諸比庫於法與律而歡喜。何者為八耶?諸比庫!譬如大海徐徐趣向,徐徐傾向,徐徐臨入,無突然而成嶮[4]峻,如是,諸比庫!於此法與律有漸漸學、漸漸所作、漸漸向道,無突然了知通達。諸比庫!於此法與律有漸漸學……無突然了知通達者,諸比庫!此,乃此法與律之第一希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諸比庫於此法與律而歡喜。諸比庫!譬如大海有不超越岸之常法,如是,諸比庫!我為諸聲聞制立之學處,我諸聲聞乃至有失命之因緣,亦不踰越。諸比庫!我為諸聲聞制立之學處,我諸聲聞乃至有失命之因緣,亦不踰越者,諸比庫!此,乃此法與律之第二……歡喜。 | 」 |
經藏
「 | 諸比庫,應當具足戒與具足巴帝摩卡而住 !應以巴帝摩卡律儀防護而住,具足正行與行處,對微細的罪過也見到危險。受持學習於諸學處 ! | 」 |
《增支部. 三集 第三 古西那拉品》:
「 | 諸比庫!此等三者,是顯露而光輝,並非隱覆。云何為三光耶?諸比庫!月輪是顯露而光輝,並非隱覆。諸比庫!日輪是顯露而光輝,並非隱覆。諸比庫!如來所說之法與律是顯露而光輝,並非隱覆。諸比庫!此等三者,是顯露而光輝,並非隱覆。 | 」 |
《增支部. 四集 第三 優樓比螺品》:
「 | 諸比庫!為詭騙於人,為說服於人,為博得利養、恭敬與名譽,為規避諸般惡評,而趨己利,為罔知於人之議己,(比庫)不住此梵行。諸比庫!反之,為律儀,為斷除,為離貪,為滅除,(比庫)則住於梵行。」 | 」 |
《增支部. 四集 第五 赤馬品》:
「 | 諸比庫!誠然如是,沙門、婆羅門有四翳,為此翳所覆之若干沙門、婆羅門,不光、不輝、不照。四者為何?
諸比庫!有若干沙門、婆羅門,飲谷酒,飲米酒,由於飲谷酒、米酒之不脫離, 諸比庫!此是第一沙門、婆羅門之翳,為此翳所覆之若干沙門、婆羅門,不光、不輝、不照。 諸比庫!有若干沙門、婆羅門,習淫慾法,由於淫慾法之不脫離,諸比庫!此是第二沙門、婆羅門之翳……不照。 諸比庫!有若干沙門、婆羅門,嗜好金銀,由於執取金銀之不脫離。諸比庫!此是第三沙門、婆羅門之翳……不照。 諸比庫!有若干沙門、婆羅門,由邪命而存活,不離於邪命。諸比庫!此是第四沙門婆羅門之翳,為此翳所覆之若干沙門、婆羅門,不光、不輝、不照。 諸比庫!此等之四者,是沙門、婆羅門之翳,為此翳所覆之若干沙門、婆羅門,不光、不輝、不照。 |
」 |
比庫戒內容
巴拉基咖戒(他勝戒)
巴拉基咖戒(Parajika):四項。相當於比庫之極刑罪,犯者,失其比庫資格,並逐出僧團[1]。以無知(不知道)為藉口,作為不違犯此四項巴拉基咖戒是不成立的。一旦犯了這四項巴拉基咖戒中的任何一項,該位比庫的身份將永久性失去,且不需舉行還俗儀式。[3]
1.涉及性交犯巴拉基咖戒(不淨戒)。
2.盜取有價值的物品犯巴拉基咖戒(不與取戒)。
3.蓄意殺人或教唆他人自殺犯巴拉基咖戒(人體戒)。
4.自誇有超凡的成就犯巴拉基咖戒(上人法戒)。
桑喀地謝沙戒(僧始終戒)
桑喀地謝沙戒(Sanghadisesa):十三項。乃次於巴拉基咖之重罪,意謂犯了此一類學處的比庫,對其罪的處理過程自始至終皆須由僧團來執行[5]。他必須通過至少二十位比庫的僧甘馬,才能恢復其比庫的身份。[3]
1.有意發射精液犯桑喀地謝沙戒(出精戒)。
2.在情慾的意念之下,與女眾有肉體的接觸犯桑喀地謝沙戒(身觸戒)。
3.在情慾的意念之下,對女眾口出淫穢之言犯桑喀地謝沙戒(粗語戒)。
4.在情慾的意念之下,邀請女眾和他發生性關係犯桑喀地謝沙戒(自讚嘆淫慾戒)。
5.為男女關係做媒,無論是暫時性或永久性即違犯桑喀地謝沙戒(媒嫁戒)。
6.通過自己向他人要求材料以建蓋一所自己的住宿,就必須符合以下之條件(造房舍戒):
(i) 它必須是沒有被占據的地點,而且有足夠廣闊的面積
(ii) 該地點必須獲得僧甘馬(Sanghakamma)的批准
(iii) 住宿戶內的長度不可超過7x12 佛張手(Sugata -vidatthi)沒有得到僧團之批准而建築住宿或超越所允許之長度皆犯桑喀地謝沙戒。
7.當在家眾為比庫建立住宿時,須符合以下之條件(造精舍戒):
(i) 它必須是沒有被占據的地點,而且有足夠廣闊的面積。
(ii) 該地點必須獲得僧甘馬的批准, 沒有得到僧團之批准而建築住宿犯桑喀地謝沙戒。
8.由於憎心而毫無憑據地指控一位比庫違犯了巴拉基咖戒,本身犯桑喀地謝沙戒(第一瞋不懣戒)。
9.由於憎心而毫無憑據的以"語言上的扭曲"來指控一位比庫違犯巴拉基咖戒,本身犯桑喀地謝沙戒(第二瞋不懣戒)。
10.即使已經過僧團的正式告誡,卻仍然竭力地使僧團分裂,即違犯桑喀地謝沙戒(第一破僧戒)。
11.即使已經過僧團的正式告誡,卻仍然堅持放棄支持某人使僧團分裂,即違犯桑喀地謝沙戒(第二破僧戒)。
12.即使已經過僧團的正式告誡,卻仍然拒絕接受有關戒律訓練的告誡,即違犯桑喀地謝沙戒(惡口戒)。
13.即使已經過僧團的正式告誡,卻仍然拒絕接受由於「污損良家」及惡行為而被驅逐之懲罰,即違犯桑喀地謝沙戒(污家戒)。
不定法戒
不定法戒(Aniyata):兩項。意為不確定,不能肯定。是指尚未確定比庫所違犯的是屬於巴拉基咖、桑喀地謝沙或巴吉帝亞三者之中的哪一種罪行的學處。[5]
1. 若可信任的在家眾稟報某比庫與某女眾於一隱匿處[6],違犯巴拉基咖戒、桑喀地謝沙戒或巴吉帝亞戒:有關該告狀須加以調查,若該比庫承認上述之控狀,即依據